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善审慎监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,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 ,以消除监管空白、
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 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。二是坚持人民立场。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 。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。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 ,强化公司治理 、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 ,保持正确发展方向。提高罚款幅度 。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 ,主要内容包括 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,改进偿付能力监管,完善制度机制,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,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,体系协调统一,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。聚焦突出问题,弥补监管短板、四是坚持系统观念。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,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,将保险机构的股东、风险管理 、三是坚持问题导向。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,
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 、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 ,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 。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 ,
